中消协近日指出,网售火车票强制搭售保险属于违法行为,其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涉嫌不正当竞争。专家指出,“有利用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的意识是好事情,但是不能强制销售。
记者随机登录“去哪儿”、“携程”等订票网站,选择8月1日从广州去北京的高铁票,在提交订票订单时,价格信息栏上显示,一等软座车票总价为1380元,保险费用20元×1份,车票预收总价为1400元,其中交通意外险的选项从1份到5份不限,但起码得选择1份,而其他一些网站订火车票时也是直接将20元每份的交通意外险价格包含在总的订票费用当中。有网站在订票网页底下用一行用橙色字体的小字标注“不买保险可通过手机访问网页抢购”,以此来推销其手机在线订票。
业内人士告诉记者:“火车票意外险和航意险既有相似性又有不同。航空票务之间有多重代理商,公司或存在一些返利返点的现象,价格弹性较大,而火车票业务多是垄断性质的,极少存在返点和其他的利润空间。对代售点来说,每张火车票5元的代理费就是其唯一的利润来源,不过其火车票价是几百元还是上千元,每张的代理费用都是5元,但是若其成功搭售一份20元的保险,利润远不止5元。”
保险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“以20元一份的火车意外险为例,网站至少可以拿10元,最高能拿七成,即14元,保险公司只能拿到其中的30%~50%,所以做意外险带来的收益远高于票务本身的利润,网站自然也有动力去推动。”